各学院(部):
为了更好地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立德树人、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和课堂教学创新等人才培养质量提高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基层教学组织管理办法》(浙外院[2020]42号)(附件1),现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基层教学组织检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1.各学院(部)自查,重点检查是否有计划,是否围绕课堂教学、教材建设、教学改革、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教学指南(关注先修后续课程)等主题扎实开展,记录是否详实,次数是否达标,完成《浙江外国语学院基层教学组织情况自查表》(附件2)。并结合上个学期评估中心检查反馈的问题整改情况持续改进,完成《浙江外国语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自查报告》(附件3)。
2.评估中心将根据学院自查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具体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
3.请各学院(部)在2024年10月18日前将《浙江外国语学院基层教学组织情况自查表》、《浙江外国语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自查报告》纸质盖章版交至涵养楼A505苗春华处,电子版请发送至钉钉,相关事宜请联系评估中心(88218254)。
教学监测评估中心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