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课程试卷是课程目标达成的有效检验,开展试卷检查与评价是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考试管理细则(修订)》 《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师考试工作流程及质量标准(修订)》 《浙江外国语学院期末考试阅卷规程(修订)》(外院办〔2023〕37号)(详见附件1),现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试卷专项检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1.本次检查,将重点关注试卷的试题情况、试卷的阅卷情况、试卷的归档管理情况等。
2.请各学院(部)按照100%全覆盖的要求,对学院(部)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所有课程的试卷(包括以试卷形式的考查课)进行自查。并提交《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试卷学院(部)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注意:所有试卷都要罗列。
3.在100%全覆盖自查的基础上,学院(部)按照教师全覆盖的原则(每一位教师至少有一本试卷)进行抽查,形成学院(部)层面试卷抽查报告。抽查报告中需说明抽查份数和比例、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等,具体见《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试卷学院(部)抽查报告》(附件3)。
4.评估中心将根据学院(部)自查、抽查情况,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学校层面的抽查。其中参加认证的专业和一流专业将适当扩大抽查比例。具体抽查名单和要求另行通知。
5.请于5月10日(周五)前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试卷学院(部)自查情况汇总表》、《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试卷学院(部)抽查报告》纸质盖章版本交到涵养楼A505;电子版本请发送至miaochunhua@163.com。相关事宜请联系评估中心苗春华(88218254)。
附件1:
《浙外院办〔2023〕37号:院办关于印发考试管理细则(修订)等文件的通知》
附件2: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试卷学院(部)自查情况总表》
附件3: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试卷学院(部)抽查报告》
教学监测评估中心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