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教学竞赛范围与级别认定办法的通知

2024年07月02日 10:22        点击:[]

各学院(部):

持续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教师教学水平,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学竞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助力教师通过参加教学竞赛促进教学发展,推动形成“以赛促以赛促教、以赛促建”的赛教融合模式同时进一步实现教师参加教学竞赛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特制订本办法。本办法作为《浙江外国语学院院长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层次教育教学成果和项目分类与计分办法 (试行)的通知》(浙外院办〔2024〕3 号)文件的补充办法执行。具体如下。

一、竞赛认定范围

教师教学竞赛是指以提高教师教学能力与专业基本能力为目标,设置比赛奖项并颁发获奖证书的教师教学竞赛活动。本办法涉及的教师教学竞赛成果均需“浙江外国语学院”为第一单位

竞赛范围参照纳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全国普通高校教师教学竞赛分析报告》的教师教学竞赛,以及《浙江外国语学院院长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层次教育教学成果和项目分类与计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外院办〔2024〕3号)文件中列入高层次教育教学成果的教学竞赛,见附件。

二、竞赛认定级别

以竞赛主办单位颁发的证书或文件为依据

三、办法适用于教师职称评审评定以及教学成果分类与计分等,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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