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上半年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教师教学发展专项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为加强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推动教学研究深入开展,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校开展2023年上半年校级教学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教师教学发展专项申报立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立项与申报名额
本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教师教学发展专项2项。教师教学发展专项由教发中心统一组织。
二、 申报要求
1、选题要求:项目选题原则上聚焦课堂教学行动研究确定申报项目。
2、申报人员要求:鼓励课堂教学行动小组和个人积极申报。研究现有教改项目没有完成或终止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以前已经立项的项目,本次也不能重复申报;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三、 建设要求
1、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立项1年后进行中期检查,满2年进行结题验收。如果未按要求结题,主持人原则上2年内不能申报其他校级教学建设项目。
2、立项后,须在现有建设基础上,有更进一步的实质性建设,并取得成效。
3、本次立项项目结题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相关教育教学改革论文1篇。
四、组织安排
1.请各团队和个人做好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好项目的申报,材料报送前由负责人所在学院(部)做好形式政治审查与形式审查。6月26日前,教师提交材料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公示拟立项名单。拟立项教师于6月30日前,根据教务处项目申报要求,通过学校“教务处教师项目管理平台” http://zisu.kypt.chaoxing. com/ 上传相关材料。
2.材料递交(6月26日前)
包括(1)纸质材料:项目负责人递交相应的申报书(一式1份)。学院填写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须由学院(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章)(一式1份)。
(2)电子材料: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
联系人:李老师,88017247,jsjxfzzx@zisu.edu.cn
五、注意事项
公示期间,学校会根据建设要求与结题要求等制定项目建设承诺书,签订承诺书后,各类项目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建设,并承诺积极参加开题、中期检查、结项验收等环节。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监测评估中心
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