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材料专项自查工作。为简化工作流程,本次将三项专项检查内容合并发布,请各学院(部)统筹安排,同步推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与内容
本次自查工作涵盖以下三类材料:
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基层教学组织材料;(附件1)
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教学大纲及教学指南;(附件2)
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试卷材料。(附件3)
二、工作安排
学院(部)自查阶段(3月5日—4月15日):各学院(部)对照具体标准完成自查与整改。各项材料的具体检查指标及要求详见附件1-3。
专项督查阶段(4月16日-5月20日):评估中心将结合各学院(部)自查报告,组织校、院两级督导有序开展专项督查。
具体工作流程见附件4。
三、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对照附件要求逐项落实,确保自查工作取得实效。
特此通知。
附件1: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基层教学组织自查工作资料
附件2: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教学大纲及教学指南自查工作资料
附件3: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试卷自查工作资料
附件4: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材料专项检查工作流程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