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材料自查工作。为简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能,本次将三项检查合并部署,请各学院(部)统筹安排、同步推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与内容
本次自查涵盖以下三类教学材料:
2025—2026 学年第二学期基层教学组织材料(附件 1)
2026—2027 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教学大纲及教学指南(附件 2)
2025—2026 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试卷材料(附件 3)
二、工作安排
◆ 学院(部)自查阶段(9月16日—10月26日):各学院(部)对照检查标准完成自查及整改,各项材料具体检查指标与工作要求详见附件1—3。
◆ 专项督查阶段(10月底—12月初):评估中心将结合各学院(部)提交的自查报告,组织校、院两级督导开展专项督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照附件所列要求逐项落实,保质保量完成自查整改,确保本次专项自查取得实效。
特此通知。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