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职能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采集2024—2025学年浙江省普通高校师范生培养数据的通知》(附件5)要求和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工作任务
根据任务分解:
1.完成附件2《浙江省普通高校师范生培养绩效填报数据表》和附件3《浙江省普通高校师范生培养数据清单》;
2.完成附件4《浙江外国语学院师范生培养绩效定性材料》;
3.根据附件2《浙江省普通高校师范生培养绩效填报数据表》要求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和支撑材料目录(附件6)。
具体要求
本次数据填报统计时间段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在校学生数、教师数等以2025年高基报表为准,经费投入相关数据按2024年度统计,招生数据按2025年招生数统计,小数点后原则上保留两位。
本次考核工作实行职能部门负责制,相关责任职能部门需认真解读相关附件,尤其是表格下面的注,注意与上一年度的变化。厘清统计的范畴和内涵外延。结合2025年本科教学状态数据的填报,保质保量完成上面工作任务。
三、其他
本次绩效考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认真对待。
请相关责任部门于2025年11月28日(周五)前将电子word版本和PDF版本(附件2、附件3、附件4、支撑材料含目录附件6),协同材料确认单(附件7)纸质签字盖章版上交至教学监测评估中心梅丽君处,同时发送电子稿至271929644@qq.com。联系电话:88218254。
教学监测评估中心
2025年11年14日